大学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 2022-03-17 12:44 阅读量:7381
本报讯最近几天,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就招生计划,招生范围,资源统筹,指标到校制度等11个方面内容作出统一规范。
浙江提出,各地要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合理确定普职招生比例地处县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当在本县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当在主城区内招生,不得跨区招生
浙江要求,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初中比例不得低于学校招生计划的60%,不得将特殊类型招生指标包含在分配生指标中分配名额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并向农村初中倾斜不得跨区域分配指标,防止跨区域掐尖招生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可认定部分普通高中开展特色办学,在规定范围内自主招生
《中国教育报》2022年03月17日第1版
日前,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就招生计划,招生范围,资源统筹,指标到校制度等11个方面内容作出统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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